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,并结合我司生产销售情况,为便于各地区、各部门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、交通运输、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,现将清明放假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2014年4月5日~7日清明节放假公休,共3天
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各位员工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 综合管理部 2014年04月0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