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,并结合我司实际,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4月5日(星期四)至7日(星期六)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8日(星期日)上班。
各部门自行妥善安排好放假前工作,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